稱重檢測顯示屏
性能指標要求:
1. 顯示尺寸:≥2.56m×1.28m或2.56m×2.56m。
2. 像素點間距:10mm。
3. LED配比:不低于雙基色,1紅1綠。
4. LED視認角:左右≥70°,上下≥30°。
5. 顯示亮度:≥8000cd/m2,6級可調。
6. 亮度調節:≥64級自動/手動調節。
7. 可視距離:靜態視距≥30m。
8. 顯示單元采用多層次模塊化設計,單點故障不會影響其他模組正常顯示。
9. ☆顯示內容:包含車輛號牌、車貨總質量、超重、引導信息等,當顯示4行×8列漢字時,每個漢字尺寸不小于32cm×32cm。漢字點陣為16×16點陣字庫,滿屏可顯示4行×14列漢字,每個漢字的尺寸不小于76mm×76mm。
10. 控制器:2.56m×1.28m顯示屏配置1套控制器,2.56m×2.56m顯示屏配置2套控制器。
11. LED平均壽命為≥100000小時。
12. 失控率:≤1‰。
13. 平均故障間隔時間≥200000小時。
14. 通信接口:RS485、RS232、RJ45。
15. 屏體防護等級:IP68。
16. 箱體結構:機箱全密封,防曬、防水、防塵。
17. 防護等級:IP65。
18. 含懸臂式立柱、支架及法蘭。
19. 懸臂式立柱為高音喇叭預留安裝支架和穿線孔。